党委成员、副主任:刘欧 负责县、区分中心管理协调工作。负责中心纪检监察工作。分管本溪县分中心、桓仁县分中心、平山区分中心、溪湖区分中心、南芬区分中心。 个人简介 刘欧,1976年11月出生,女,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