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本溪市基本医疗保险年清算结果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辽医保办发〔2023〕35号)、《本溪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实施总额预算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简称DRGs)结合点数付费实施方案》(本医保办发〔2022〕23号)、《本溪市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管理办法(试行)》(本医保服发〔2025〕1号)、《本溪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本医保服发〔2025〕20号)、《2025年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拨付年清算方案》(本医保服发〔2026〕1号)、《本溪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版)》的相关规定,市医保服务中心于2026年3月对2025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年度清算,现将清算的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
附件1.2025年本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年清算汇总表.xlsx
附件2.2025年本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年清算汇总表.xlsx
附件3.2025年本溪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年清算汇总表.xlsx
附件4.2025年本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年清算汇总表.xlsx
附件5.2025年本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年清算汇总表.xlsx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