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季度本溪市特例单议病例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辽宁省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特例单议实施办法(试行)》(辽医保规〔2024〕3号)及《本溪市基本医疗保险DRG点数法付费特殊病例单议经办规程(试行)》(本医保服发〔2022〕22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鼓励医疗机构收治疑难重症。为此,既要保障参保患者安全,确保医保基金可持续,也要确保收治急危重患者的医疗机构其治疗费用能得到足额支付。
2025年第三季度全市共有本溪市中心医院、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总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申报特例单议病例418例。市医保服务中心对申报的特例单议病例进行了初审,对初审通过的病例组织临床相关科系及编码专家召开现场评审会。最终142例特例单议病例通过评审,占申报病例33.97%。
现将特例单议病例评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附件:
附件:2025年第三季度本溪市特例单议病例评审结果统计表.xlsx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1日
